关于规范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备案管理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管理,确保竞赛成果有效对接教育教学评价,现就赛项备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备案范围及除外情形
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,所有以学校名义参赛的学生技能竞赛(含院部组织、学生自发组队但以学校名义报名的赛项)均需在教务处备案;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赛项除外(如“四川省中银杯”赛项)。其他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发文、明确要求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赛项,需提前向教务处 122 办公室提交赛项通知原件确认,经核实后可免于备案。
二、备案操作流程
下载申请表:登录学校教务处官网——“下载专区”,下载 “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参赛项目申请表”。
签字盖章:申请表需经二级院(部)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(部)公章,再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。
提交材料及在线备案: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、赛项正式通知复印件一并交至教务处122办公室;同时,填写“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参赛项目备案表”,在线表需与纸质材料同步提交(最晚不超过赛项报名截止前 3 个工作日)。
三、获奖材料存档
各参赛团队须在获得比赛获奖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,完成以下材料的整理与提交工作,逾期未提交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成果认定资格。材料归档规范以在线文档中的备案编号命名文件夹,文件夹内需包含以下两类材料:
1.获奖证书复印件及 PDF 格式扫描件,命名规则:XX 院部 - XX 赛项 - XX 团队 - 获奖证书(X 等奖)
2. 比赛通知、获奖通知的 PDF 文件或正式文件扫描件,命名规则:XX 院部 - XX 赛项 - XX 团队 - 比赛及获奖通知
提交方式:PDF 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曹老师处;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处 122 办公室。
四、未备案后果
未按本通知要求备案的赛项,其相关成果(包括学生参赛证明、获奖证书以及教师指导该赛项的相关成果),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及教师职称评审中均不予认可。
教务处
2025年10月27日